曾經連續兩年為了湊滿額禮、單櫃消費滿額禮、買X千送X百
幾乎把該專櫃所有的產品整系列都買下來
三年前買了兩萬多元的佳麗寶(愛用者都知道,算是中價位吧,買兩萬根本"太超過了")
二年前買了三萬多的蘭蔻(這是高價位,光眼霜一小瓶就超過2500了)
當搬了這堆貨回家,花了很多時間按計算機,洋洋得意的換算折數是低於市價四折....

說真的
很多東西為了湊齊,根本沒用過
真的很好用嗎???不全然
送一堆化妝水、乳液很得意嗎??
唉唷~有的擦起來很黏、有的不夠保濕、有的用不完送人...
更重要的是
還剩一大堆下一次週年慶又來了
如果沒用完不能繼續參與週年慶大採購,我的人生有什麼樂趣
到最後
戰敗的還是我這個消費者
有些為了湊贈品而買的單品(非特惠組)
讓我根本沒賺到反而花更多
湊到了禮券為了期限內花掉,有額外掏出現金買衣服、鞋子
我...我...我...真該面壁思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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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erena90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